效力待定合同:
(1)需批准、登记方能生效的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批准登记后生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3)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4)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