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标准命名细则
1.完整的标准命名应包括四部分:组织代号+标准号+年代号+标准名称。
2.组织代号与标准号之间应间隔一个空格,标准号与年代号之间应间隔一个“-”,年代号与标准名称之间应间隔一个空格。
3.推荐性标准(GB/T)和指导性标准(GB/Z)应命名为“GB-T”,“GB-Z”。
4.年代号应用四位数字表示。
5.空格全部使用半角空格(通常情况下,输入半角空格需要把中文输入法关掉)。
6.所有的“-”为半角(半角:通常的情况下,需要把中文输入法关掉),就是大键盘上的0和=之间的那个键。
7.如果标准名称中有“:”“;”“-”“――”等等(括号除外)都用一个“半角空格”代替。
8.若标准名称中含有“()”“、”“,”的,保留“()”“、”“,”。
9.原标准名称中本身含有空格的(不论多少)均用一个“半角空格”代替。
例:GB/T 15224.2-2004 煤炭质量分级 第2部分:硫分
应命名为:GB-T 15224.2-2004 煤炭质量分级 第2部分 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