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供应商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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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WJ—2018—3149—A008
  •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31日 10:30
  • 开标地点:招标代理公司评标室
  • 发布日期:2024-12-01 09:57
  • 有效期至:2019-01-30 [已过期]
  • 招标区域:中国新疆
  • 浏览次数122
详细说明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机动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支队供应商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支队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J—2018—3149—A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春肖

项目联系电话:187998922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机动支队

地址:喀什市

联系方式:马春肖187998922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春肖18799892226

代理机构地址: 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陕西大厦8楼8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蔬菜肉禽类;第二包调料副食品;第三包医疗药品耗材类;第四包日杂百货类;第五包办公耗材类;第六包宣传文印类;第七包车辆维修类;第八包某某设施维修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合格有效、或者三证合一企业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内容,并具有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且必须在喀什市有服务网点;3.提供的物资或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环保标准;4.遵守某某支队有关保密要求;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6.第一包、第二包: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工商注册的;第三包投标人必须具有药品、医疗器械(合法)经营许可证或已通过GMP和GSP达标的生产企业;第四包、第六包: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和承担责任能力;第五包:投标人必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第七包:具有二级维修资质(塔县供应商报名时可放宽此项),在塔县具备维修能力且有维修某车经验厂家优先(需出具已完成项目合同);第八包:投标人必须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7.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报名资料留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11日 10:30至2019年01月30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陕西大厦8楼805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3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3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招标代理公司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节假日除外)。

(三)地点: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陕西大厦8楼80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合格有效、或者三证合一企业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内容,并具有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且必须在喀什市有服务网点;3.提供的物资或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环保标准;4.遵守某某支队有关保密要求;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6.第一包、第二包: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工商注册的;第三包投标人必须具有药品、医疗器械(合法)经营许可证或已通过GMP和GSP达标的生产企业;第四包、第六包: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和承担责任能力;第五包:投标人必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第七包:具有二级维修资质(塔县供应商报名时可放宽此项),在塔县具备维修能力且有维修某车经验厂家优先(需出具已完成项目合同);第八包:投标人必须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7.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报名资料留存)。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支队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货物/纸、纸制品及印刷品/纸及纸制品/纸制品/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货物/医药品/生物化学药品/其他生物化学药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方便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机动支队
行政区域喀什市公告时间2019年01月11日 16: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1月11日 10:30至2019年01月30日 19:0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陕西大厦8楼805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31日 10:30
开标地点招标代理公司评标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春肖
项目联系电话18799892226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机动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喀什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春肖1879989222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陕西大厦8楼8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春肖18799892226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最终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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