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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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HS2019G0014
  •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9:00
  • 开标地点: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发布日期:2024-12-22 20:57
  • 有效期至:2019-05-21 [已过期]
  • 招标区域:中国黑龙江鹤岗市
  • 浏览次数297
详细说明

  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岗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鹤岗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鹤岗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2019G0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2987510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岗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鹤岗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方式:于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1329875101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市道里区丽江路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鹤岗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岗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鹤岗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鹤岗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S2019G0014

三、预算金额:无预算,本项目不适用

四、采购内容:鹤岗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采购,详见采购清单及参数

五、服务期:以最终签订合同约定生效日期起二年

六、服务地点:鹤岗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人指定处)

七、标包划分:8个标包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或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3、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生产厂商可不提供);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若为销售商(代理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九、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岗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西解放路258号

联 系 人:于女士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市道里区丽江路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13298751017

日 期:2019年5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或承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3、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生产厂商可不提供);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若为销售商(代理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15日 08:30至2019年05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或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鹤岗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鹤岗市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鹤岗市公告时间2019年05月14日 21: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5月15日 08:30至2019年05月2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298751017
采购单位鹤岗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鹤岗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市道里区丽江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女士 132987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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