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9-G1-23608-GXCJ)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ZC2019-G1-23608-GXCJ
三、项目的基本概况介绍:
分标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A分标 | 血压脉搏检测仪 | 台 | 1 | 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使用 |
B分标 | 病人监护仪 | 台 | 8 | 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使用 |
C分标 | 病人监护仪 | 台 | 15 | 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使用 |
D分标 | 心电监护仪 | 台 | 12 | 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使用 |
E分标 | 半导体激光治疗机 | 台 | 1 | 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使用 |
F分标 | 全自动泥蜡疗 | 台 | 1 | 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使用 |
G分标 | 子午流注低频治疗仪 | 台 | 1 | 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使用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
分标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A分标 | 贰拾肆万伍仟元整(¥245000.00) |
B分标 | 壹拾捌万肆仟元整(¥184000.00) |
C分标 | 贰拾伍万伍仟元整(¥255000.00) |
D分标 | 贰拾万零肆仟元整(¥204000.00) |
E分标 | 贰拾贰万陆仟元整(¥226000.00) |
F分标 | 贰拾万零伍仟元整(¥205000.00) |
G分标 | 壹拾伍万叁仟元整(¥153000.00) |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6.《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完整有效的营业执照、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相关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证明文件。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注:本次投标以分标为单位进行投标,投标人可选任何一个或多个分标进行投标。允许中多个分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5 月 20日至2019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的,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
八、投标保证金:
分标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A分标 | 3000.00元 |
B分标 | 3000.00元 |
C分标 | 3000.00元 |
D分标 | 3000.00元 |
E分标 | 3000.00元 |
F分标 | 3000.00元 |
G分标 | 3000.00元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缴纳到以下账户:
户名: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账号:660010033536400010
开户行名称:桂林银行秀峰支行
汇入款行号:31361700002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6月11日9时00分至09 时30分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6月11 日09时30分在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十二、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地址:桂林市崇信路46号
联系人:蒋主任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桂林分公司地址: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联系人及电话:胡丹、0773-2826203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电话:0771-5331544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5 月 20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20日 12: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5月20日 09:00至2019年05月24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6月1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 ||
预算金额 | ¥147.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内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内文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桂林市崇信路4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蒋主任 180078332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内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内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