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高清电子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EITCL-GD-ZGHW-190513】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8日 15:00
  •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 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发布日期:2024-12-22 21:22
  • 有效期至:2019-06-20 [已过期]
  • 招标区域:中国广东广州市
  • 浏览次数413
详细说明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受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委托,对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高清电子内窥镜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6-174803-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高清电子内窥镜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960,000

四、采购数量:2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高清电子内窥镜系统

2

人民币896万元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 项目属性:货物类

六、供应商资格: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提供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2.3 2018年或2019年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4 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 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或备案证明;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明;如供应商为制造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

5. 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 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4.2 提供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4.3 2018年或2019年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4 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7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6月07日 至 2019年06月2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628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开标时间:20190628150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6 月 07 日 至 2019 年 06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联系电话:020-2884216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52068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
联系人:许国强联系电话:020-28842166
传真:010-68373131邮编:100013
(三)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0-85252068
传真:020-85252068邮编:510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高清电子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EITCL-GD-ZGHW-190513】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19年06月06日 15: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6月07日 09:00至2019年06月20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8日 15:0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预算金额¥89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0-85252068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28842166
0相关评论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该企业最新招标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免责声明:本站有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无意中侵犯了某个媒体 、公司 、企业或个人等的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