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公安局购买特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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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9日 15:00
  • 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 发布日期:2024-11-23 16:18
  • 有效期至:2019-06-25 [已过期]
  • 招标区域:中国广东汕头市
  • 浏览次数519
详细说明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南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 南澳县公安局购买特保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23-201906-104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澳县公安局购买特保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80,000

四、采购数量: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服务期限:2年。

2.服务内容:

1)为解决南澳县公安机关警力不足,推进区域治安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保队员30人,具体标准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规定。30名特保队员的工资费用由中标的保安服务公司负责支付,特保人员服务费按每年38000元/人计,服务费用每年的为人民币114万元(招标期限2年),2年为人民币228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8万元(以上费用仅包括2年的30名特保队员的工资、社保、意外保险、管理费、培训费、医疗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税金),不含服装费及节假日补贴费用,其余费用由采购人自行协调处理解决。特保队员在上班期间均采用封闭式管理,节假日除外。

2)完成期限:确保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招聘、培训并上岗。

3)特保人员工资:每个月人民币2600元(含社保、医保)。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4万元/1年(招标期限2年),2年为人民币228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8万元(以上费用仅包括2年的30名特保队员的工资、社保、意外保险、管理费、培训费、医疗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税金),为最高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6月19日 至 2019年06月2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709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907091500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6 月 19 日 至 2019 年 06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4-8680226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联系人:曾冠联系电话:020-61371983
传真:020-61371983邮编:510507
(三)采购人:南澳县公安局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前江巷口22号
联系人:杨俊彬联系电话:0754-86816918
传真:0754-86816918邮编:5159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澳县公安局购买特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南澳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汕头市公告时间2019年06月18日 16: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6月19日 09:00至2019年06月25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9日 15:00
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预算金额¥22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6802265
采购单位南澳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前江巷口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南澳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18楼北侧07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6137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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