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人民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加压氧舱公开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加压氧舱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2019(2018)-13-35-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军
项目联系电话:135023771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人民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6号 太原市东三道巷5号
联系方式:亢文琦 13934530128 李鸿飞 138341342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0日 09:00至2019年06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关于加压氧舱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人民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委托,对新院区所需加压氧舱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加压氧舱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9(2018)-13-35-G
3.第一包项目概况:太原市人民医院(晋源区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项目是太原市“百院兴医”重点工程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54.48亩,总建筑面积138850 ㎡,床位编制1000张,总投资76282.39 万元,建成后将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区域急救、公共卫生、康复疗养、中医药养生“七位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西南区域医疗服务中心,满足全市乃至全省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采购范围为太原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新型高平底结构医用空气加压氧舱一套。
第二包项目概况: 太原市中心医院迁建项目位于太原市汾东商务区,西邻汾东南路,北靠市政十号线,南邻市政十二号线,东靠太茅东巷,总用地面积216323.4㎡,总建筑面积284121.48m2。该迁建医院由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感染疾病楼和科研教学行政综合楼等组成,共设置有1500张床位。采购范围为太原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大型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群1套。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第一包为1,700,000元;第二包为3,500,000元。
招标内容:共两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第一包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新型高平底结构医用空气加压氧舱 |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一)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1. 舱体部分 ★1.1 氧舱结构要求:一舱两室四门式。舱体结构采用平底氧舱结构,做到不设地下室,不抬高地面要求。 ★1.2 舱体尺寸要求:氧舱舱体直径≥3200mm,氧舱基础下挖≤185mm,舱体长度≥9000 mm。 1.3 设计压力:0.3 MPa,最高工作压力:0.2 MPa。 ★1.4治疗人数:≥18人,治疗舱:≥14人,过渡舱:≥4人。 1.5 人均舱容:≥3m³。 ★1.6舱门透光尺寸及数量:采用加宽平移门,以消除门坎,方便轮椅和担架的进出,舱门尺寸(宽×高):≥1000×1900 mm,数量不少于4个。 1.7照明方式及数量:采用冷光源外照明装置,数量:≥14只,要求治疗舱:≥10只,过渡舱:≥4只。 1.8观察窗尺寸及数量:透光直径:≥300mm,数量:≥12只,要求治疗舱:≥10只,过渡舱:≥2只。 1.9摄像窗数量:≥6只。 1.10传物筒透光尺寸及数量:(直径×长度)≥DN300×500mm,数量:≥2套,每舱各1套。 1.11舱内座椅采用高靠背角度可调双扶手座椅,要求该座椅可以任意固定和拆卸,当舱内选择座位式治疗时,该座椅可以通过设置在舱壁下部实施固定,满足坐式患者使用的需要。当舱内选择卧位式治疗时,可将该座椅移出,停放担架或ICU病床。 1.12 舱内设施 1.12.1 舱内设施均采用模块化可拆卸固定结构,需要时可将所有装饰板和舱内设施快速拆除和恢复,以满足舱室内整体定期消毒的需要;舱内设施布局合理美观,充分满足操作和检修的方便性需要;舱内装饰材料必须采用阻燃等级为A级的金属材料,座椅面料阻燃等级为B1级以上。 1.13 舱内配备吸痰器接口(负压吸引):≥18套,要求满足每座位配1套。 1.14 舱内配备一级供氧接口:≥18套,要求满足每座位配1套。 1.15 舱内配备全方位拾音对讲装置。 1.16 舱内配备急救呼叫装置:≥18套,要求每座位配1套。 1.17 设置无断点多用途过舱导联装置:≥8套。 1.18 每舱均配设输液吊架1套。 1.19 舱内装饰: 1.19.1 舱内壁装饰采用彩色合金板; 1.19.2 舱内天花板采用平顶装饰模式; 1.19.3 舱内设备层采用彩色合金板饰装并留有检修门; 1.19.4 舱内地板采用高强度、防静电石塑板铺设,地面采用全封闭结构,以满足舱室内整体消毒净化的要求,舱室一端留有积水排水槽,以确保将舱内的积水顺利的排至舱外。 1.20 供氧方式:单人单管流量计监控自动呼吸调节供氧。 1.21 排氧方式:缓冲式舱外排氧。 1.22 操作控制方式:手动(机械式)+电动遥控操作+计算机自动化操作控制。 1.23 供气系统管路及阀件符合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新标准。 1.24 按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新标准的要求,配备消防水喷淋系统。 2.氧舱控制台 2.1 总控台 2.1.1 数显温控仪:不少于2套。 2.1.2 高保真立体声氧舱专用对讲机:不少于2台。 2.1.3 应急呼叫显示报警装置:不少于2套。 2.1.4 多功能数字刻录记录一体机:不少于1台,具备刻录记录、多画面分割显示、视频信号转换与播放等功能。 2.1.5 功放机:不少于1台,满足治疗过程使用管理、功率要求。 2.1.6 高保真立体声音箱:不少于4套。 2.1.7 电气控制系统:不少于1套,满足氧舱使用电气控制功能要求。 2.1.8 单人供氧动态显示仪:不少于18套。 2.1.9 触摸屏式微电脑操作控制系统:不少于2套,具备自动调节控制加减压、稳压、排氧(呼吸排气)功能,舱内温度、环境氧浓度监示控制功能。 2.1.10 应急电源:不少于2台,要求在线式,应急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2.1.11 氧气稳压分配管:2路以上。 2.1.12 设备、控制单元应有明显的标志、铭牌。 ★2.1.13 操作控制台:采用主控制台和副控制台模式,主控制台采用电脑控制,整个控制台上无手动阀门和机械压力表。副控制台采用机械控制模式,主副舱主进门一侧各安装一台,机械阀门采用手动机械式拉杆操作阀。 2.2 治疗舱控制台 ★2.2.1加减压操作阀门:不少于2套,加压、减压各不少于1套,要求为手动机械式拉杆操作阀。 2.2.2 互通阀:不少于1套,要求为手动机械式拉杆操作阀。 2.2.3 供氧操作阀门:不少于1套。 2.2.4 压力显示系统:不少于4套。 2.2.4.1 精密压力表:不少于1只; 2.2.4.2 普通压力表:不少于1只; 2.2.4.3 氧源压力表:不少于1只; 2.2.4.4 供氧压力表:不少于1只。 2.2.5 全自动声光报警式测氧仪:不少于1台,要求配有记录仪。 2.2.6 采样流量计:不少于1套。 2.3 过渡舱控制台 2.3.1 加减压操作阀门:不少于2套,加压、减压各不少于1套,要求为手动机械式拉杆操作阀。 2.3.2 供氧操作阀门:不少于1套。 2.3.3 压力显示系统:不少于4套。 2.3.3.1 精密压力表:不少于1只; 2.3.3.2 普通压力表:不少于1只; 2.3.3.3 供气压力表:不少于1只; 2.3.3.4 消防水压力表:不少于1只。 2.3.4 全自动声光报警式测氧仪:不少于1台,要求配有记录仪。 2.3.5 采样流量计:不少于1套。 3. 加减压系统 3.1 静音型螺杆空压机:不少于2台,排气压力:≥1.25MPa,排气量:≥2.9m3/min。 3.2 冷干机:不少于2台,产品规格应能满足氧舱使用时对压缩空气的要求。 3.3 储气罐:不少于2台,承受压力:≥1.5MPa,最高工作压力:≥1.4MPa,容积:≥10m³。 3.4 配备气水分离器、空气过滤器进行多级过滤,保证进舱气体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3.5 系统管路及阀件符合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要求。 4. 供排氧系统 ★4.1供氧方式:采用低阻力供氧方式,单人单管供氧流量计监控,加装供氧缓冲箱(储氧筒)。 4.2 排氧方式:缓冲式舱外排氧。 4.3 系统管路及阀件符合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 标准要求。 ★4.4舱内配备多功能呼吸气体医疗模块,每组模块具备常规吸氧(呼吸调节器自动供氧)、无阻力一级吸氧、雾化吸氧和负压吸引接口及无触点感应式紧急呼叫报警装置等五种功能。 5. 空调系统 5.1 空调送风方式:采用永磁耦合感应传动送风方式。 5.2 采用吸顶式空调系统,制冷量满足治疗舱、过渡舱治疗过程中的使用要求。 6. 电气控制柜 6.1 要求独立电气控制柜,对整套设备所有用电器进行控制,设立隔离变压器保护及备用电源。 7. 监控系统 7.1 配备彩色电视摄像监视系统6套,采用广角彩色摄像机,广角、低照度镜头,配备彩色液晶显示器3台以上,屏幕尺寸:≥20英寸。 7.2 舱体外部正面配备LED液晶电视2台,每舱室1台,以满足实时显示舱内监视图像的需要,要求液晶电视与舱体一体化构成,电视屏幕46寸以上。 8. 消防系统 8.1 按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的要求,各舱室均配置水喷淋消防设施,要求喷水强度不小于50L/(m2.min),喷水动作响应时间不大于3s,并在操作控制台及舱内醒目位置设置快开式电动调节阀,以确保紧急状态下使用。 8.2 配备消防水罐:≥1台,要求工作压力:≥1.5MPa,容积:≥2m³。 9. 计算机自动化操作控制系统 9.1 对加减压过程的程序化控制。 9.2 智能排氧。 9.3 氧浓度自动监控。 9.4 故障自检功能。 9.5 语音提示。 9.6 舱内压力自动保护。 9.7 智能记录。 9.8 软件系统一键还原。 9.9 断电自保。 9.10 记录、存档和打印。 (二)、设备各项性能指标必须达到或优于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和2016版TSG 24-2015《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1套 |
第二包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大型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群 | 一、主要技术要求: (一)舱体部分 1.氧舱结构形式:三舱七门式,直列式布局。采用平底结构,无地下室设计,舱体总体高度<3100mm 2.舱体规格:治疗舱1(常规治疗舱):(直径×长度)3200×7000 mm,治疗舱2(ICU重患抢救舱):(直径×长度)3200×6500 mm,过渡舱:(直径×长度)3200×3500 mm 3.设计压力:0.3 MPa 最高工作压力:0.2 MPa 4.治疗人数:至少30人,治疗舱1:≥14人,治疗舱2:≥12人,过渡舱≥4人 5.人均舱容≥3m3 6.舱门透光尺寸及数量:采用氧舱新型平移门,以消除门坎,方便轮椅和担架的进出,舱门尺寸为(宽×高)≥1000×≥1900 mm,数量≥7个; 7.照明方式及数量:采用冷光源外照明装置,最大照度100Lx,数量≥25只 8.观察窗尺寸及数量:透光直径≥300mm,数量≥18只 9.摄像窗:舱体两侧外置式摄像窗,数量≥10只(透光直径Ф≥120mm),治疗舱1和治疗舱2各≥4只,过渡舱≥2只。 10.传物筒:配有传物筒安全联动控制装置及压力显示和安全连锁装置,透光直径≥300mm,主副舱治疗舱及过渡舱每舱室各1套。数量3套。 ★11.舱内座椅采用可调双扶手轿车座椅,要求该座椅可以任意固定和拆卸,当舱内选择座位式治疗时,该座椅可以通过设置在舱壁下部拉杆上的固定卡环实施固定,以满足坐式患者使用的需要;当舱内选择卧位式治疗时,可将该座椅移出,停放担架或ICU病床。 ★12.舱内所有装饰板和舱内设施均采用模块化可拆卸固定结构,需要时可将所有装饰板和舱内设施快速拆除和恢复,以满足舱室内整体定期消毒的需要;舱内设施充分满足操作和检修的方便性需要;舱内装饰材料必须采用阻燃等级为A级的金属材料,座椅面料阻燃等级为≥B1级。 13.舱内配设全方位拾音对讲装置 14.每舱均配设输液吊架≥1套 15.舱内壁饰装采用彩色合金板 16.舱内天花板采用平顶装饰模式 17.舱内设备层采用彩色合金板饰装并留有检修门 18.舱内地板采用高强度、防静电石塑板铺设,地面采用全封闭结构,以满足舱室内整体消毒净化的要求,舱室一端留有积水排水槽,以确保将舱内的积水顺利的排至舱外。 19.供氧方式:单人单管流量计监控自动呼吸调节供氧 20.排氧方式:缓冲式舱外排氧 21.操作控制方式:手动(机械式)+电动遥控操作+计算机自动化操作控制 22.供气系统管路及阀件符合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和TSG 24-2015《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标准。 23.每座位设置新型无断点多用途过舱导联装置,不少于30套,每座位不少于一套。 24.按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新标准之要求,配备消防水喷淋系统。 (二)操作控制台 ★操作控制系统由不少于1台数字自动化操作控制总台和不少于3台机械式分控台组成; ㈠总控台 1.数显温控仪 不少于3套 2.高保真立体声氧舱专用主对讲机 不少于2台 3.应急呼叫显示报警装置不少于3套 4.多功能数字刻录记录一体机 不少于1台 具备刻录记录、多画面分割显示、视频信号转换与播放等功能。 5.功放机不少于1台 6.高保真立体声音箱不少于4套 7.电气控制系统不少于1套 8.单人供氧动态显示仪不少于30套 9.先进的触摸屏式微电脑操作控制系统不少于3套 10.应急电源(UPS1000山特) 不少于2台 11.氧气稳压分配管 不少于3套 12.标志、铭牌不少于1套 ㈡分控台Ⅰ(治疗舱1) 1.加减压操作阀门(配新型手动机械式拉杆操作阀)不少于2套 加减压各不少于1套 2.互通阀(配新型手动机械式拉杆操作阀) 不少于1套 3.供氧操作阀门不少于1套 4.压力显示系统 不少于4套 精密压力表不少于1只 普通压力表不少于1只 氧源压力表不少于1只 供氧压力表不少于1只 5.全自动声光报警式测氧仪(配记录仪) 不少于1台 6.采样流量计不少于1套 ㈢分控台Ⅱ(治疗舱2) 1.加减压操作阀门(配新型手动机械式拉杆操作阀)不少于2套,加减压各不少于1套 2.供氧操作阀门不少于1套 3.压力显示系统不少于4套 精密压力表 不少于1只 普通压力表 不少于1只 供气压力表 不少于1只 消防水压力表不少于1只 4.全自动声光报警式测氧仪(配记录仪) 不少于1台 5.采样流量计不少于1套 (四)分控台Ⅲ(过渡舱) 1.加减压操作阀门(配新型手动机械式拉杆操作阀)不少于2套,加减压各不少于1套 2.供氧操作阀门不少于1套 3.压力显示系统不少于2套 精密压力表 不少于1只 普通压力表 不少于1只 4.全自动声光报警式测氧仪(配记录仪) 不少于1台 5.采样流量计不少于1套 (三)加减压系统 1.静音型螺杆空压机:排气压力1.25MPa,排气量≥5.1m3/min 不少于2台 2.配冷干机不少于2台 3.储气罐为:设计压力1.5MPa,最高工作压力1.4MPa,容积≥8m3,不少于4台 4.配气水分离器、空气过滤器进行多级过滤,保证进舱气体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5.系统管路及阀件符合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和TSG24-2015《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标准要求。 (四)供排氧系统 1.供氧方式:采用低阻力供氧方式,单人单管供氧流量计监控,加装供氧缓冲箱(储氧筒)。 2.排氧方式:缓冲式舱外排氧 3.系统管路及阀件符合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要求。 4.舱内配设具有多功能呼吸气体医疗模块。 (五)空调系统 1.空调送风方式:采用永磁耦合感应传动送风方式 2.采用吸顶式空调,治疗舱1:2P 不少于2台,治疗舱2:2P 不少于2台,过渡舱2P 不少于1台。 (六)电气控制柜 设立独立电气控制柜,对整套设备所有用电器进行控制,设立隔离变压器保护及备用电源不少于2套。 (七)监控系统 1.配备彩色电视摄像监视系统不少于10套,采用进口广角彩色摄像机不少于10台,广角、低照度镜头不少于10只,不小于23寸彩色液晶显示器不少于4台。 2.舱体外部正面加装不小于46寸LED液晶电视不少于3台,每舱室不少于1台,以满足实时显示舱内监视图像的需要。 (八)消防系统 1.按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之要求,各舱室均配置水喷淋消防设施,要求喷水强度不小于50L/(m2.min),喷水动作响应时间不大于3s,并在操作控制台及舱内醒目位置设置快开式电动调节阀,以确保紧急状态下使用。 2.配备消防水罐(工作压力:1.5MPa,容积:6m3)不少于1台 (九)计算机自动化操作控制系统 计算机自动化操作控制系统要求具备以下功能 1.对加减压过程的程序化控制 2.智能排氧 3.氧浓度自动监控 4.故障自检功能 5.语音提示 6.舱内压力自动保护 7.智能记录 8.软件系统一键还原 9.断电自保 10.记录、存档和打印 三、设备各项性能指标必须达到或优于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和2016版TSG 24-2015《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1套 |
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6.交货(完工)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到货。
交货地点:第一包为太原市人民医院新院区;第二包为太原市中心医院新院区。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第一包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第二包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5(医用氧舱));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5(医用氧舱))及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8)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免费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7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9年7月25日 上午 09:00—10: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25日 上午10: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
11.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免费注册,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zfcg.taiyuan.gov.cn)免费注册并现场备案。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联系人:九鼎客服 联系电话:400-8341-789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联系人:王建文 联系电话:0351-2377100
12.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一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人民医院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6号 邮编:030001
联系人:亢文琦 联系电话:13934530128
第二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中心医院
地 址:太原市东三道巷5号 邮编:030009
联系人:李鸿飞 联系电话:13834134287
1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邮 编:030000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韩倩倩联系电话:0351-2377107
14.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5.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6月20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加压氧舱公开招标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太原市人民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6月19日 16: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6月20日 09:00至2019年06月27日 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25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 | ||
预算金额 | ¥5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军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02377118 | ||
采购单位 | 太原市人民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太原市杏花岭6号 太原市东三道巷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亢文琦 13934530128 李鸿飞 138341342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 军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