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电子胃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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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12-22 15:0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区域: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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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电子胃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委托,就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电子胃镜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

项目名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电子胃镜采购项目

1.3

招标编号:THGL20181212

1.4

采购预算:100.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财政资金(万元)其他预算资金(万元)总预算资金(万元)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电子胃镜采购项目100.0000000.000000100.000000
1.5

该项目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天公布。

1.6

招标内容:电子胃镜2条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注:1.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

2.2

截至2019130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3

报名其他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及所投进口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书;4、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食药监械(准、进、许)字”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5、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截至2019年01月30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招标方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6)《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食药监械(准、进、许)字”的注册证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7)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委托协议);(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网上报名回执码。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9年01月10日起至2019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春都园7-1(长春路与鞍山路交汇,沈铁龙畔锦城)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6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电子胃镜采购项目20000.002019年01月22日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1月31日13:002019年01月31日13: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三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1月31日13:30:00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三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1月31日13:45:00

(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三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56号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春都园7-1(长春路与鞍山路交汇,沈铁龙畔锦城)

邮编:

邮编:

116014

联系人:

刘宏琪

联系人:

李晓晴、夏程程

电话:

0411-84369639

电话:

(0411)82299090-8012

传真:

传真:

(0411)8229937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19年01月10日起,至2019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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