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辽宁省地方标准《海砂开采占用海域面积测绘鉴定技术规程》通过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共同组织的技术审查,该技术规程是我国地方海砂开采占用海域面积测绘鉴定技术规程,也是辽宁省海洋执法机构加强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
近年来,由于大规模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对砂石需求日趋旺盛,海砂因成本低廉逐渐成为工程砂石的追逐热点,辽宁省海洋执法部门海砂保护的责任和压力日益加大, 2016年5月起,辽宁省海监渔政局与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起草编制了《海砂开采占用海域面积测绘鉴定技术规程》,该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辽宁省海洋执法实际,明确了海砂开采、占用海域面积、占用海域水面面积、占用海域水下面积等概念和面积界规则,规定了测绘鉴定、参数的计算与选取的方法。经过审查,专家认为该标准任务来源明确,送审材料齐全,标准的结构和内容符合GB/T1.1要求,具有规范性,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该标准的出台,将为进一步规范辽宁省海域采砂占用面积的确定提供重要技术支撑,为辽宁省采砂海域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填补了我国采砂海域占用面积测绘鉴定的技术空白,对国内同类技术规程具有示范参考价值。
(原标题:我国海砂开采占用海域面积测绘鉴定技术规程通过地方标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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