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土壤环境质量,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标准将于2018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
我国现行的土壤标准是1995年颁布的,已经不适应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风险管控。此次发布的《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几方面的改动。
与空气质量标准和水环境治理标准都有所不同。水、气标准是用于判定环境质量是否达标,而土壤标准则用于风险筛查和分类。
此次《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将为农用土壤贴上分类使用的标签,新标准划出的筛选值和管制值两条线,将把农用地分为三类:品质好于筛选值标准的土地就是安全农用地;污染高于管制值的土地,原则上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在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的土地,则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
在检测项目上,《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风险筛选值共有11个污染物项目,较现行标准增加了苯并芘,并保留镉、汞、砷、铅、铬等5种重金属,从保护农作物生长的角度,保留铜、锌和镍等3种重金属。现行标准中的六六六和滴滴涕也继续保留。
事实上,我国早在1983年就已经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六六六和滴滴涕,并分别在2014年和2009年基本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以来,在农用地土壤中残留量已显著降低,基本不会成为影响稻米和小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物。
在检测方法上,《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涉及到了土壤污染监测的多种仪器仪表及多项检测方法。包括对11种污染物检测的土壤质量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离子体质谱法、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气相色谱法、色谱-质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等和对土壤ph值测定的电位法。
农用土壤污染防治是我国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此次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农用地质量,让土壤治理有法可依,同时也保证了农作物的安全。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中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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