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推进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规范民用建筑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渗透系数调查工作,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民用建筑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渗透系数调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标准。本标准为发布,自7月12日开始实施。
《规范》属于“十三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2017年起,生态环境部及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标准项目编制单位主要有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复旦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环境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而民用建筑是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主要场所。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渗透系数是开展空气污染人群精细化暴露评价和健康风险评价的重要参数,能够直接反映室外源对室内颗粒物浓度水平的总贡献,为开展精细化空气污染人群暴露评价和健康风险评价提供基础参数。
但是我国地域广阔,存在不同区域气候、建筑类型和生活习惯,民用建筑环境空气PM2.5渗透系数存在较大差异,在开展民用建筑环境空气PM2.5渗透系数时,若无科学、规范的调查方法,一方面影响参数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不同研究之间的结果缺乏可比性,所以需要建立统一的技术规范来开展调查。
《规范》主要适用于采用细颗粒物浓度实测法来开展民用建筑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渗透系数调查,民用建筑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渗透系数调查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在内容上,《规范》主要规定了民用建筑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渗透系数调查的工作程序、调查内容、调查方法和技术要求等,其中,渗透系数确定包括PM2.5浓度数据处理,单个房间渗透系数,民用建筑渗透系数3个步骤。
此外,《规范》中还对采样仪器做了要求。室内和室外PM2.5浓度采样应使用相同类型的采样仪器。采样仪器还需要满足如下要求。工作人员可选择使用光散射法、压电晶体振荡法、射线法等方法的采样仪器,采样仪器使用前应参照HJ93的要求,与使用重量法的采样仪器进行结果比对,比对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仪器必须具备采集时段设置功能、具备7天以上数据存储和输出功能,数据输出应满足计算小时均值的要求、掉电后能自动保存数据几个要求。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
(本文来源:中国仪表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