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列入计划以来,水中油标准的修订就一直备受关注,曾征求过意见的方法包括红外分光光度法、紫外分光光度法、荧光分光光度法和重量法。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和《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两项水中油测定的监测方法标准。
原标准《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采用的萃取剂四氯化碳是《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附件B第二类受控物质,为推进《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际履约进程,实现我国关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实验室用途使用四氯化碳(CTC)的承诺,满足现行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监测要求,有必要对该标准进行修订。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规定了测定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红外分光光度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的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修改方法适用范围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修改“总油”名称为“油类”;修改萃取剂为四氯乙烯。
经过对技术路线和替代萃取试剂的认真研究,终选用四氯乙烯替代即将禁用的四氯化碳作为萃取剂,并对四氯乙烯的稳定性和保存条件进行了反复研究。但由于更换萃取剂后,方法的测定下限较高,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12)标准中Ⅰ-Ⅲ类水质限值的监测要求,因此又开展红外法等的转化研究。
红外法灵敏度高、定性定量准确,以四氯乙烯作为萃取剂替代破坏臭氧层的四氯化碳,有利推进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国际履约进程,为保护臭氧层做出贡献。修订后的标准术语表达更加科学准确,试样的制备方式更加灵活。但方法检出限比原标准升高,适用于污水中的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的紫外分光光度法,萃取剂为正已烷,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中石油类的测定。
本标准引用的文件有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于运输;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T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紫外法灵敏度高,设备普及率高,操作简便,易于推广,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中石油类的测定,且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要求,能确保方法使用中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1996年以前我国环境监测中石油类测定采用石油醚萃取紫外分光光度法,一定程度可保证水质石油类测定的延续性。
2019年1月1日以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水中油检测仍将使用红外测油仪,而对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等较为干净的水,将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的仪器。(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
相关资料下载:水中油测定两项国家环保标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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