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计量院标准物质研究所牵头起草的两项山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和《挥发性有机物(VOC)检测仪检定规程》通过了省局专家组的审定。
为切实发挥计量在环境保护监测领域的基础保障作用,山西计量院针对环境在线监测和便携式监测计量器具的检测需求,起草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和《挥发性有机物(VOC)检测仪检定规程》,该两项规范规程的起草,将为山西省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的检测工作提供科学、实用的试验方法和技术依据,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规范与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此次审定会专家组由太原市计量标准质检院、山西大学、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等单位的多位专家组成。会上,专家组详细听取了起草组关于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与处理的汇报,并对审定稿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经审定,专家组一致认为两项技术规范经意见征集、采纳环节,程序严谨,技术资料齐全、内容完整,计量特性合理、校准方法科学,表达格式符合相关编写规则,同意按审定会意见修改并经主审人确认后报上级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原文标题:我院起草的两项山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顺利通过审定)
(本文来源:山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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