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计量院起草的三项大气颗粒物监测领域地方校准规范《JJF(浙) 1153-2019 大气颗粒物采样器校准规范》《JJF(浙) 1154-2019 前向散射能见度仪校准规范》《JJF(浙) 1155-2019 大气气溶胶浊度仪校准规范》发布实施,填补了国内相关大气参数测量仪器量值溯源体系的空白。
大气颗粒物采样器、前向散射能见度仪及大气浊度仪是气象监测研究领域的重要仪器,分别用于检测PM2.5质量浓度、大气能见度及大气气溶胶浊度(散射)。这类仪器设备的计量准确度及产品性能与百姓生活、交通安全息息相关。三项校准规范的发布实施,为该类大气监测类仪器提供了有效的校准手段及技术依据,能够更好更全面的评估仪器性能,指导企业生产制造。
浙江省计量院大气环境计量创新团队长期从事大气监测及计量技术研发,在多项、浙江省部级项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制相关计量技术。截止目前共起草了四项大气颗粒物相关规程规范,并已发布实施,有效解决行业相关仪器无法溯源难题,为浙江省气象环境领域提供技术保障,履行公益职责。
(原文标题:省计量院起草的三项大气颗粒物监测领域地方校准规范发布实施)
(本文来源: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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