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类
近日,河南省卫健委发文,要求相关单位做好公立医疗机构基药采购工作,明确3月1日起,基层医疗机构基药使用金额占比不低于70%。较之,国家层面及各省的基药使用占比要求,有较大提升。
同时,河南卫健委还要求,如果医疗机构采购目录中,有与基药同通用名的药品,则必须将基药的剂型、规格纳入其中,且在临床使用中首选基药。
这意味着,新版基本药物目录中的685个药品的利好已经进入落地实施层面。
而结合国家卫健委此前刚刚公示的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标准,门诊患者基药处方占比、转换着基药使用率、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已经纳入其中。对此河南卫健委也做出了相应部署。
基药实际上是保障基本治疗需求的药品,往往性价比较高。从国家卫健委解读中可以看到,在新版基药目录的调入标准中,疾病谱顺位、发病率、疾病负担等都是重要参考项。可以预见,在医保基金日渐吃紧、民生需求日盛之下,不止河南,基药将很快成为全国公立医院的临床主导用药。
但,从以往经验看,基药因为利润空间小,无法提供中间环节费用,往往医院不采购、临床不使用,最后企业停止生产,成为四处告急的短缺品种。这也使上榜基药未来市场前景变得不明朗起来。
此次河南卫健委以行政命令督促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基药品种,国家卫健委又将基药采购、使用占比列为考核指标,无疑给相关企业吃下了“定心丸”。分析人士指出,尽管如此,要想真正落实基药利好政策,还需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带量采购试点等政策加持。
基药利好,基层配比不低于70%
河南卫健委在此次发文对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做出调整:
为确保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省医药采购平台取消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基本药物限制,建立各级医疗机构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
不再执行原《河南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以及该省实施国家一本药物制度初期允许基层医疗机构增补部分基本药物的政策。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中与基本药物同通用名的药品,必须将基本药物的剂型、规格纳入采购目录。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把基本药物制度与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健康管理等有机结合,临床用药首选基本药物。
而在此之前,基层医疗机构药物配比与二级以上医院不同,已成为“双向转诊”最大的障碍。从大医院转到基层的患者不得不面对无药可用的尴尬。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将患者隔绝在基层医院之外。
河南省打通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壁垒后,结合医药分开综合配套改革和相应医保政策,将有越来越多的患者选择去基层就诊。
在此基础上,河南卫健委对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占比做出规定:
基层医疗机构基药使用金额占药品使用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70%;
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不低于50%;
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不低于30%;
专科医院比照同级别综合医院适当下调。
可以看到,这个比例与已经发文落实新版国家基药目录的辽宁等省份相比,有较大提高。而按照国家卫健委1月1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这个比例或还将逐年提高。
分析人士认为,河南省作为人口大省,为全国树立了新的“标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将承接包括慢病在内的主流患者需求。
纳入绩效考核,基药利好将全国落地
基药使用情况也纳入了公立医院考核。
根据河南卫健委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诊疗需求,及时做好网上采购品种议价工作,确保基本药物应采尽采。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相关政策,在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时应注意比对相同通用名药品不同生产企业的价格,合理采购药品。
同时,加强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工作,各医疗机构应定期统计分析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数量、金额、使用占比及变化情况。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管理,做好基本药物使用监测,将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目标。
而在此之前,国家卫健委已经给出了绩效考核指标:
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门诊使用基本药物人次数/同期门诊诊疗总人次数×100%。
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率:出院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总人次数/同期出院总人次数×100%。
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医院采购基本药物品种数/医院同期采购药物品种总数×100%。
需要注意的是,其中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的数据来源为省级招采平台。机构改革后,药品招采平台已经由医保部门掌管。这也意味着,医疗机构对基药的使用考核也已纳入三医联动范畴。
结合全国医疗费用增速过快、医保基金吃紧的大形势,分析人士认为,河南省的上述探索或将很快复制全国。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带量采购试点等新政全国落地,基药的利好真的来了。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