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新《标准化法》要求,落实深化标准化改革任务,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做好2019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提出,申报的国家标准项目应与各自领域标准体系相符合。强化基础通用标准制定,减少一般性产品国家 标准 制定;强化新兴领域国家标准项目制定,增加前瞻性、引领性标准供给。严格控制国家标准增量,加大修订力度,鼓励对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整合 修订。
《指南》中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军民通用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转化国家标准、消费品领域等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四个立项重点。其中,重点领域国家标准涉及农业农村、消费品、制造业、信息技术、新兴产业、生态文明、服务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
在强制性国家标准方面,《指南》要求落实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大力推进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支持仍需强制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涉及民生、关系民心、影响民意的儿童用品、家用电器、家具、化妆品领域,加快制定一批覆盖面广、适用性强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指南》指出,新制定的标准应全文强制。修订标准应重点整合统一领域内多个面向单一产品的强制性标准,尽快形成领域内通用的强制性标准。
另外,《指南》还指出要加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配套、引领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国家标准制定,重点开展食品领域基础标准、重要产品质量分等分级产品标准和相应检测方法标准的制修订。
进一步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分领域实施新产业标准领航工程,落实《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支持在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增材制造等领域研制一批领航标准;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加快能效、能耗、水效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更新升级,提高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水平。(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相关资料下载:2019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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