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我国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实验室等使用的有毒有害危险气体监控和预警仪器的计量评价需求,日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计量院”)出台了由能源环境所编制的《电子气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对相关仪器仪表的示值误差、重复性、漂移、响应时间等技术参数和测量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校准用计量器具和溯源性提出了确切要求,并就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来源进行了充分的评估。
据了解,随着我国电子科技和制造水平的高速发展,电子工业企业和实验室数量也出现迅猛增长。由于电子工业中会用到多种有毒有害气体,所以在生产和实验场所必须安装相应的监控和预警用的仪器仪表。但目前我国在电子工业气体检测和报警用仪器仪表的计量校准和评价方面,还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
为此,作为国家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和我国最高的计量科学研究中心,中国计量院组织气体计量与检测专家编制了《电子气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为电子行业报警器的计量校准和量值溯源提供了技术依据。
该校准规范的实施将有效保障电子工业企业以及实验室所用电子气检测报警仪器仪表的计量校准和量值溯源的规范性和可靠性,提高电子工业生产和实验场所的监控和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确保企业工厂和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出了计量技术支撑。
(原文标题:中国计量院出台《电子气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
(本文来源: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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