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食品安全快检专业委员会发布了《粮食农残速测试剂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耕地紧张的国家,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始终是农业生产的主要目标,而使用农药控制病虫草害从而减少粮食减产是必要的技术措施,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技术需要使用农药进行除草、控高、脱叶、座果等措施,以利于机械化操作。农药对植物来说,犹如医药对人类一样重要,且必不可少。但如果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会导致粮食营养失衡、感官质量等品质下降,甚至会对人畜产生不良影响或通过食物链对生态系统中生物造成毒害的危险。
目前我国粮食农药残留现状尚不稳定,仍存在着一些风险隐患。随着国内外残留限量标准的提高或检测农药种类的增加、原来不超标的产品变成了超标;特别是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产业规模较小,有总舵千家万户的农民分散生产和经营,加上生产技术较为落后,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难以真正做到,造成监管更加困难。同时,我国农药残留的标准数量相对发达国家还比较少。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对粮食安全的关注度也在不断增加,人们对粮食的要求已经由数量转向质量。
目前,食品中农药多残留检测多数采用GC、GC/MS 、LC、 LC/MS等仪器方法,尽管具有准确度高的特点,但是检测成本(设备、试剂)较高,前处理时间较长,并不适合现场检测。酶抑制法所需设备较为普遍,且操作方便,耗时较少,其敏感性和稳定性较好,已被国家标准GB/T 5009.199-2003 、GB/T 18630-2002和农业行业标准 NY/T 448-2001 所采用。目前在我国、韩国、越南等大量使用于果蔬中有机磷农药的快速检测。
因此,准确把握消费需求动向,着力增加绿色优质、营养健康粮食及粮食产品供应,解决粮食生产质量和管理体系问题,制定粮食农残速测标准,提高粮食农残检测能力,推广快速、简便和准确的检测技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标准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食品安全快检专业委员会提出,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由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省粮食科学研究所单位起草。
本标准的结构、技术要素和表述规则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20000.3-2004《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3部分:引用文件》、GB/T 20001.1-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1部分:术语》、GB/T 20001.10-2014《标准编写规则 第10部分:产品标准》等规定的表述方法及要求编写。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农残速测试剂盒质量检测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大米、大豆、小麦等粮食谷物中利用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对胆碱酯酶正常功能有抑制作用原理制备的专用粮食农残速测试剂盒。(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相关资料下载:粮食农残速测试剂盒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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