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厂房承重检测/厂房承载力安全检测/楼层承重检测_分析方法_仪器仪表技术文献

提供者:15453838883  发布时间:2018/12/14  阅读次数:53次  

巴中市厂房承重检测/厂房承载力安全检测/楼层承重检测
城市的老化和衰退是一种自然的经济规律和历史现象,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同时城市的容量也不断增长,导致其原有的功能及其运转机制被破坏,整体机能下降,功能性也逐渐衰退。房屋安全性检测主要为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 坏部位、范围和程度。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 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安全储备。分析房屋损坏的原因,综合判断房屋结构损坏状况,确定房屋危险程度,房屋安全检测应按《危 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执行。对工业厂房进行安全检测时,尚应符合《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测结论为危险房屋 或局部危险房屋的检测报告,须按规定报送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审定。

哪些情况需要办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1、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是指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完好与损坏程度以及使用状况的安全性进行鉴别、评定。借助于对查勘描述和检测数据进行全面综合分析,正确判断房屋工作状况和评定等级,给出鉴定结论和一定的处理建议。
2、哪些房屋必须鉴定
房屋交付使用后,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1)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
(2)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商场、饭店等公共服务场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一半的房屋;
(3)出现危及使用安全迹象的房屋;
(4)拆改建筑主体结构,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
(5)改变使用性质、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
(6)遭受灾害事故后出现异常,仍需继续投入正常使用的房屋;
(7)进行地下管线施工、桩基施工、地下室深基坑、爆破及震动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区周边可能被损坏的房屋;
(8)其他依法应当进行鉴定的房屋。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所列房屋的,应当及时通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建设单位提出鉴定委托。

建筑物概况
1.1建筑物概况的描述应包括:建筑物基础类型、建筑物地址、建筑年代、结构形式、建筑物的结构承重体系(主要的竖向和水平承重构件类型)、层数、使用用途、所处环境、维修和改造历史等。
1.2建筑物结构基础类型应明确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简易结构、钢结构等六种中的一种。
1.3若建筑物原设计用途与现状用途或计划用途不同,应在报告中注明。
2鉴定目的和依据
2.1鉴定报告应明确鉴定的目的,并根据鉴定目的选择相应的鉴定报告种类。鉴定目的需根据委托方的需求来确定,通常为完损性鉴定、危险性鉴定、可靠性鉴定、建筑抗震鉴定、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等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
2.2鉴定依据主要为该次鉴定所需的国家(行业、地方)鉴定标准、检测标准(规程)、设计规范、行政规章,以及房屋原建筑、结构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如标准图集),经现场实地勘察和实物检测的有关数据等。
2.3鉴定依据的各类技术标准、规范或规章的名称应准确且为全称,且应使用现行版本,各项鉴定依据列序宜为:鉴定标准(规程)、检测标准(规程)、设计规范、政府规章。
2.4特殊情况下(如需复核验算已有建筑物是否满足原设计要求),可在“结构承载力验算”部分注明是按房屋原设计规范进行复核。
2.5常用的鉴定检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或政府规章参见附录A。
3图纸资料调查
3.1需调查的图纸资料包括建筑物所在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建筑物的建筑设计图、结构设计图或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加固改造资料等;鉴定报告应阐明建筑物的设计图纸资料是否正规、齐全,并注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信息。
3.2若建筑物曾作过加固改造,应对其主要施工项目作阐述。

检查、检测情况
1结构检查情况
结构检查情况的表述应注意:
a)结构检查情况主要阐述房屋的结构体系、结构平面布置、构件材料、构件尺寸以及房屋的损坏情况,损坏情况应按照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三部分依次阐述;
b)对于未开挖检查地基基础的房屋,不应直接描述地基基础的损坏情况(如老化、潮湿、断裂等);对于地基基础存在不均匀沉降迹象的房屋,应准确描述房屋上部结构垂直度(倾斜度)的测量位置;
c)上部承重结构的损坏描述应明确损坏的构件类型、损坏部位及具体损坏形态;
d)裂缝描述宜用平面分布图、裂缝展开图等图示方法,若用文字表述应包括裂缝的形态(水平、竖直或斜向裂缝)、长度及宽度;长度单位应为m,宽度单位应为mm;
e)典型的损坏现象宜用图示或附照;
f)房屋各组成部分损坏情况的描述用词应规范、准确,避免使用地方俗语(如“批荡”、“煽灰”等,应使用“抹灰层”、“找平层”或“面层”)。
2结构检测情况
2.1建筑物垂直度(倾斜)
建筑物垂直度(倾斜)的表述应注意:
a)根据建筑物整体倾斜和构件局部倾斜对鉴定结论分析的影响区别,宜优先描述测量结果能反映建筑物整体倾斜情况的测点信息;
b)对于建筑物整体倾斜,鉴定报告应在同一方向上描述2个以上测点信息;
c)对于构件局部倾斜,上下测点高差的描述应取构件高度;对于墙体构件,鉴定报告应描述2个以上测点信息;
d)测量结果宜用图示,应注明测量方法、测点位置、测量高差、倾斜值、倾斜方向及倾斜率。对测量结果应有分析结论;
e)测量高度单位应为m,倾斜值单位应为mm。
2.2材料强度(混凝土抗压强度、砖强度、砌筑砂浆强度)
材料强度的表述应注意:
a)检测结果宜列表,列表如超过一页宜作为附件,且列表中应注明检测方法、构件类型或代号、构件检测位置(楼层号、轴线号)、检测值。有设计文件资料的应同时列出设计值对比。常用的材料强度检测表格示例参见附录B;
b)对检测结果宜进行批量推定和分析,以便确定计算时的强度取值,检测结果单位应为MPa;
c)检测构件代号宜使用“楼层号+构件类型+编号”,如首层编号1的柱,用“1Z1”,二层编号2的梁,用“2L2”,三层编号3的板,用“3B3”,四层编号4的墙,用“4Q4”等。
2.3钢筋配置情况
钢筋配置情况的表述应注意:
a)检测结果宜列表,且应注明检测方法、构件和钢筋类型、构件检测位置(楼层、轴线号)、检测值,有设计文件资料的应同时列出设计值对比;
b)应区分光圆钢筋和带肋钢筋的符号如:A、B;
c)柱纵向钢筋检测结果应区分柱截面的短边和长边方向,不应只列出全截面钢筋;
d)对检测结果宜进行分析,有图纸资料的应说明与图纸是否相符;无图纸资料的若需与设计规范的*小配筋率等构造要求对比时,所选规范应为房屋建造时适用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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